各位同学:
2015年12月研究生助学金已经发放入卡,现对发放金额说明如下:
经2015年12月9日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2015〔111〕号)已于日前印发。文件中的主要修订内容为:
1.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5〕4号)文件精神,全部在校“强军计划”和“骨干计划”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助学金,2014级及以后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助学金由每年分12个月发放调整为每年分10个月发放,学年度总资助额度不变,即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600元/月、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1800元/月,每年7、8月不发。2015年12月份已经集中将2015-2016学年度已经发放的9月-12月的差额补齐,从2016年1月1日起,每月按新标准发放,以确保2015-2016学年度的资助总额不受影响。
3.自2016年1月1日起,我校研究生办理出国(境)手续助学金不再停发。此前办理出国(境)手续、目前仍在国外的同学待其回校办理回国手续后补发2016年1月及以后的助学金。
若有疑问,请电话研工部咨询,咨询电话:23508946,霍老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