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2009届研究生毕业生离校在即,为表彰优秀、带动整体,根据毕业生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经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对2009届毕业生中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进行评优表彰。现将有关评选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09年春季和夏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业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生要求在学术刊物(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两篇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士生原则上要求在学术刊物(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并有突出表现;
4.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5.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奉献精神;
6.上述条件中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者(如获得过南开大学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等)可破格参评。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须成立本单位200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须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研究生导师2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本次评选工作;
2.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应将评选事宜通知到每个毕业生,由各班级(或研究生党支部)负责本班级具体评选推荐工作,被推荐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者应填写《南开大学200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3. 各单位应于6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评选工作,并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公示三天以上,广泛征求导师、学生意见,接受监督,切实保证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质量;
4.各单位于6月11日下午6:00前,将推荐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和《评选汇总表》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活动中心401室,联系人:霍丽敏、王胜利,联系电话:23508946),《评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gb@nankai.edu.cn。逾期不交者视为不推荐;
5.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单位推荐名单,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评选有关注意事项
1.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6%,具体名额请参照《南开大学200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分布表》;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少数民族研究生和研究生学生干部,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得参评,在评审期间被发现弄虚作假者不能参加评选;
3.申请破格参评的毕业研究生其《申请表》可直接交至所在单位负责老师处。
五、奖励办法
凡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者,将颁发纪念奖杯和证书。
六、其他
1. 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或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被取消“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称号;
2.夏季毕业研究生若毕业学位论文不能达到学校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请各院(系、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重视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要广泛宣传,传达到每个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要积极组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做好评选工作;要和研究生毕业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毕业研究生对母校的情感。
特此通知
附件:
1、 南开大学2009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