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关于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1018

南开大学关于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新一届委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16]5号文件通知,决定对金融等28个任期已满的教指委进行换届。现将推荐教指委新一届委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一般应为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系负责人或相关领域专家,并具有指导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经历。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愿意并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教指委的相关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621日以后出生),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遴选要求

 我校每个教指委限推荐1名,若教指委秘书处在我校的可推荐2名。

  三、材料报送事宜

  请根据以上要求,研究提出新一届委员人选的推荐名单,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附件2),各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2016321日前交送我办,同时发送附件1、附件2电子版至邮箱xkb@nankai.edu.cn

  地址:八里台校区:办公楼207津南校区:综合业务楼西楼315

联系人:孟萍王亚军23500031(八里台校区) 23500744(津南校区)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3.关于请推荐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新一届委员的通知》(学位办[2016]5号)

    4.我校本次推荐教指委新一届委员的专业学位点清单

专业学位教指委换届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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