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须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6-06-15浏览次数:4910

1. 研究生毕业生(包括本校师资及在职人员)统一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23日全天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一楼112室(办理时间:930-15:30)或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时间:9:00-113013:00-1600)。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请委托他人代办。

2.未办理离校手续者(包括本校师资)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毕业典礼,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务必在离校手续单上注明是否参加毕业典礼

4.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凭研究生证领取火车票半价证明。

5. 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学院、图书馆、注册中心——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毕业资格审核——加盖培养办公室离校专用章、学生证注销章——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所在学院。

6. 所有2016届毕业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为了不影响毕业典礼前的大量筹备工作,因故未按时办理者,一律在毕业典礼全部结束后方可补办,并同时领取毕业证书。

7.研究生院会将毕业典礼参加情况于23日晚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请注意查询。如有遗漏,请携带离校手续单原件于6月24日上午(9:00-11:30)到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08(电话:23502548),下午(14:00-16:00)到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20(电话:85358548)补办,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8.今年因八里台校区和津南校区管理方式不同,八里台校区的毕业生和津南校区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单内容有所不同,请毕业生注意区分,选择合适的离校手续单。

9.毕业生凭离校手续单可领精美纪念品一份。

20160623离校手续单(津南).doc20160623离校手续单(八里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