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推进实施《南开大学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总结推广优秀教学成果与先进经验,更好地发挥教学改革项目的引领作用,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为2026年申报国家级和市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研究生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评选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二、成果要求
申报2025年南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报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一个主要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
(四)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由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上报。
三、推荐名额
1.获批2023年天津市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的研究成果、曾获南开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研究成果可直接申报。
2.新增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申报1项,双一流学科所在单位可增报1项。鼓励多个培养单位联合开展教学成果申报,依托第一成果完成单位申报,不占用申报单位申报名额。
3.项目主要内容如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此次不再重复申报。
四、推荐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关键作用,扎根中国大地培养研究生。
2.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4.坚持追求卓越。在培养机制上有重大改革,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有利于全面提升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5.坚持一线规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以及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激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创新。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教学成果奖评审兼顾不同领域的教学成果,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评审程序
1.学院申报。各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教学成果项目遴选工作,组织具有高显示度、大集成、有望参评市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项目;同时,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项目的高水平、高质量。推荐项目应经学院评审,分管院领导同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2.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综合评审确定本届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二等奖推荐名单,并择优推荐作为2026年天津市教学成果奖项目。
3.公示。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教学成果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二等奖。
4.异议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异议、学术不端等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或举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或举报,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举报,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学校将对提出异议或举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或举报,不予受理。
对有争议的成果,将责成有关单位核实,必要时,组织评审专家对异议或举报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对获奖等次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5.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以下材料(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须于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下班前提交工作联系人邮箱:
1.《2025年南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简介》
2.《南开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二)以下材料须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下班前提交工作联系人邮箱。申报材料压缩包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所有申报成果均须填报。
3.《南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书》(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
4. 反映成果水平、效果等的报告以及背景材料或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1)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纸质版一份,word电子版)。
2)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可包含但不限于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如果是多个文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在首页提供目录。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教材电子文档pdf电子版)。
工作联系人:
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07:黎莎,23503452,lisha@nankai.edu.cn
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12:王淑娟,85358939,879143784@qq.com
附件:
附件1 2025年南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简介.docx
附件3 2025年南开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