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总则(试行)》(南研字〔2024〕4号)、《南开大学研究生资格考试、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南研字〔2024〕5号)、《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南研字〔2021〕1号)、《南开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南研字〔2021〕2号)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制定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各培养单位在组织开展培养环节考核工作之前,须基于《南开大学研究生资格考试、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根据学科特点及不同层次、类别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研究生资格考试、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提前向研究生公布。
各培养专项如对培养过程各环节有特殊要求的,须按专项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按要求落实考核及培养管理工作。
二、 中期考核
2023级及以前研究生均须通过中期考核方可进入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学制不足3年的相关专业可按照本单位备案的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须有至少一位行业专家参加。各培养专项对中期考核有特殊要求的,按专项要求执行。
三、 开题报告
2024级研究生均须通过开题报告考核,其中硕士生的考核工作须在本学期内完成,2024级博士生开题报告可于本学年第二学期组织。学制不足3年的相关专业可按照本单位备案的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需按相关要求邀请校内外导师参加。各培养专项对开题报告有特殊要求的,按专项要求执行。
四、 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备案后施行。
五、 材料提交与存档
考核完成后,各培养单位须及时(两周内)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签章扫描版至联系人邮箱:
1.《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考核工作报告》(附件1)附件1: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考核工作报告.docx
2.《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考核结果汇总》(附件2)附件2: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考核结果汇总.xlsx
学院须留存的研究生培养档案有:
1.资格考试相关资料(不限于试卷、考核记录表等)
2.《南开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2024年版)
3.《南开大学研究生中期报告》(2024年版)
4.《南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2024年版)
文件2-4的下载链接为:https://graduate.nankai.edu.cn/2024/1102/c36093a554703/page.htm
工作联系人:邱磊,qiulei@nankai.edu.cn,85358031。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