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办理“校园一卡通”销户退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2010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要求,为保证2010届毕业生“校园一卡通”销户工作的顺利完成和退款款项及时、准确的返还到用户手中,我们特制订了“校园卡”销户退款工作流程,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办理范围
1.所有持有校园卡(学生卡)并于本学年末毕业的本校正式学生用户,包括2006级本科生、2007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其他年级延期至2010年秋季毕业的本校学历生,具体名单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提供的相关数据为准。
2.按学制应于本学年末毕业的学生因故需延期毕业的,以及因各种原因休学或转入其他年级的,其校园卡可继续使用至下个学年,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3.2010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考取本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与其他去向毕业生同样办理销户退款,2010届新生入学时将发放新卡并重新开设账户。
二、工作安排
1.对于在“校园一卡通”系统内登记绑定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成功的(即可以使用圈存机进行自助转账充值的)用户,其销户余额将于7月5日后通过交通银行全额打入对应的太平洋学子卡账户中,预计到账时间不晚于7月中旬,持卡人无需到信息办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2.对于未在“校园一卡通”系统内登记绑定太平洋学子卡或绑定失败的,可于6月21日至6月27日(本科生)、6月21日至7月1日(研究生)持本人身份证到信息办服务中心办理现金退款;销户余额不是1元整数倍的,请按其不足1元的部分自备零钱以便找零(例如余额为15.4元的,其不足1元的部分为0.4元,则请准备0.6元零钱),销户余额总共不足1元的将只办理销户,不进行退款。
3.除办理现金销户退款的毕业生外,其余毕业生账户将于6月28日(本科生)、7月2日(研究生)停止使用,由信息办统一办理销户,销户余额以7月2日24:00账户余额为准。
4.本次销户仅撤销用户在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内的结算账户,不影响校园卡集成的天津“城市一卡通”功能,卡片不收回,用户可持卡继续作为城市卡使用。
5.目前暂不开通毕业生卡片转为校友卡继续使用的功能。
6.考取本校研究生或因在校协助教学科研工作等原因需于暑假继续在校生活的毕业生,请于7月5日到9日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或有关院系、部门证明到信息办服务中心申办周转卡,可用已销户的原有校园卡直接办理,也可缴纳20元押金办理周转卡(绿卡)。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涉及销户退款的毕业生,请务必按学校要求到图书馆注销其校园卡图书借阅功能,未按要求办理的,其销户退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负。
2.校园卡遗失不影响销户退款;交通银行学子卡遗失的,如已重新办理,请及时到信息办服务中心重新提交绑定信息(在财务处注册中心提交无效),以避免退款操作失败,未重新办理学子卡的,可按未绑定用户进行现金退款。
3.本《通知》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办服务中心地址:新阶梯教室东侧一楼
联系人:王春明 曲申 (23508231)
说明:因此次办理销户退卡事宜是我校“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以来的第一次,相关的规则和程序可能不够完善,请同学们多多谅解,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完善,也请同学们多提宝贵意见。最后,祝全体毕业生一路顺风,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前程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