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安排,我校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3
月
1
日放寒假。现就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稳定工作到位。
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寒假、春节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全局性部署、组织和协调,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制定相关紧急应急预案。特别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对少数民族地区学生重点关注,防止宗教极端势力在我校研究生中进行渗透,保障学校秩序的正常进行。
二、强化安全防范,确保安防教育工作全面。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向研究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实验室事故、防用电意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强化研究生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重点加强公共安全事件及乘车安全自救常识教育,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三、强化监督排查,确保舆论引导工作及时。
各单位要认真掌握研究生离校、留校的基本情况,提醒校内实训、校外实习安全,确保研究生与学校联络通畅并按时返校。排查安全稳定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注学业、心理、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及时化解和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突出问题。寒假期间要对本单位网站、
BBS
版面等校园网络及学生的人人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施关注,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第一时间作好信息上报工作,妥善处理相关信息。
四、强化协调沟通,确保值守应急工作顺畅。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请各单位于
1
月
21
日(周三)前将寒假值班安排按照附件格式报送研工部崔宇
OA
。同时及时关注寒假期间研究生的思想动态。请各单位于
3
月
3
日(周二)前将返校学生思想动态报告报送研工部崔宇
OA
。联系人:崔宇,电话
23500115
。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根据校历安排,我校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3
月
1
日放寒假。现就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稳定工作到位。
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寒假、春节期间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全局性部署、组织和协调,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制定相关紧急应急预案。特别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对少数民族地区学生重点关注,防止宗教极端势力在我校研究生中进行渗透,保障学校秩序的正常进行。
二、强化安全防范,确保安防教育工作全面。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向研究生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诈骗、防实验室事故、防用电意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强化研究生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重点加强公共安全事件及乘车安全自救常识教育,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三、强化监督排查,确保舆论引导工作及时。
各单位要认真掌握研究生离校、留校的基本情况,提醒校内实训、校外实习安全,确保研究生与学校联络通畅并按时返校。排查安全稳定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注学业、心理、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及时化解和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突出问题。寒假期间要对本单位网站、
BBS
版面等校园网络及学生的人人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施关注,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第一时间作好信息上报工作,妥善处理相关信息。
四、强化协调沟通,确保值守应急工作顺畅。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请各单位于
1
月
21
日(周三)前将寒假值班安排按照附件格式报送研工部崔宇
OA
。同时及时关注寒假期间研究生的思想动态。请各单位于
3
月
3
日(周二)前将返校学生思想动态报告报送研工部崔宇
OA
。联系人:崔宇,电话
23500115
。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