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毕业生(包括本校师资及在职人员)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在6月20日进行。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报告厅大厅(办理时间:9:30-15:30)和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时间:8:30-11:3013:30-16:30)。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请委托他人代办。
2. 6月20日当天未能办理离校手续者(包括本校师资)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毕业典礼,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请务必在离校手续单上注明是否参加毕业典礼。
4.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凭研究生证领取火车票半价证明。
5.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学院、图书馆、宿舍(仅限津南校区研究生)——→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毕业资格审核——→加盖培养办公室离校专用章和学生证注销章——→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所在学院。学院、图书馆和宿舍手续无先后关系,可提前办理。
6.所有2018届毕业研究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补办手续的毕业生将无法参加毕业典礼。离校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会把完成离校手续的硕士研究生及确认不参加典礼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下发到所在院系,请此部分研究生按照院系通知领取。未办离校手续毕业生将无法发放毕业证。定向委培类型研究生按规定毕业证书随档案寄回原单位。
7.研究生院拟于20日晚将毕业典礼参加情况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请注意查询。如有遗漏,请携带离校手续单原件于6月21日前往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09(电话:23502548)或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20(电话:23506052 85358548)补办,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8.未在6月20日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研究生,请于6月25日后携带离校手续单前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20(电话:23506052 85358548)办理并领取毕业证。
9.毕业生凭离校手续单可领精美纪念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