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解决研究生教育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研函[2023]4号)。为落实通知要求,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推动我校研究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研究生院组织开展了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教师申报、各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院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30项(名单附后)申报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研究生院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邱磊 邮箱:yjsy@nankai.edu.cn
附件:南开大学拟推荐申报2023年天津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公示名单.xlsx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办
2023年9月13日